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烷基甲磺酸严格限制的要求
      
  至少在过去的十年中,一直存在激烈的监管重点在控制烷基 原料药磺酸盐,作为磺酸的盐。 例如,涉及 被挂接在2000年甲磺酸盐,烷基甲磺酸药物残留,导致 在“生产声明”应提供的有关的任何甲磺酸盐药物的必要性 欧洲药典(欧洲药典)的专着的物质是可用的[1]。 烷基甲磺酸严格限制的要求,这是烷化剂测试 在一些体外遗传毒性试验阳性[2],是基于以下假设,这些 酯可以是-很容易-甲磺酸(MSOH)之间的反应形成的,并 一个短链醇(如甲醇,乙醇或2 -丙醇的目的而定义的SCA; 如果这篇文章)甲磺酸盐的制备通过加入等摩尔量的MSOH的 有机碱药物的物质溶解在SCA。 没有证据显示已提供 监管机构表示,甲磺酸酯的形成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甲磺酸 盐的合成。 然而,在一个事件发生在2007 [3],显着性水平(≥0.1%)的 甲磺酸乙酯(EMS),甲基磺酸乙酯,甲磺酸奈非那韦(奈非那韦), 最初,它似乎烷基甲磺酸监管风险的看法已经平反。 然而,一个全面的评估后,CHMP [4]显然, EMS源于污染MSOH。 作为结果的污染来 大规模GMP故障涉及用于长期存储在罐中乙醇的存在下的MSOH 。
  此外,CHMP的报告推测,MSOH中的杂质,如甲基 甲磺酸(MMS)和甲磺酰氯(元富证券),一直负责 前的主要污染水平低浓度(ppm)EMS在奈非那韦甲磺酸的存在下 事件。 坚持GMP原则在药典的API的合成, 在最近更新的专着草案建议制药物质 用[5],特别是在有关试剂的纯度,应足以消除任何可能出现的 甲磺酸盐的轻微污染。 欧洲药典委员会(EPC)最近提出了一个修正案 目前生产甲磺酸盐声明[6],具体如下: 据认为,烷基磺酸酯的遗传毒性和潜在杂质<名称的活性 物质>。 制造商必须确保制造过程符合电流要求的 风险管理,包括原料,工艺能力和验证质量。 所述的一般方法 2.5.37。 甲基,乙基和异丙基甲磺酸酯在活性物质和2.5.39。 甲基磺酰氯 甲磺酸可协助制造商。“ 本文给出了一个简短的回顾有关化学和毒理学有关的证据 甲磺酸盐,烷基甲磺酸,使调整的建议,批评性的评价 的生产由EPC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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